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 曹駿暉
北京時間6月22日,國際體育仲裁法院(CAS)公布了孫楊事件的二次聽證會的判決結(jié)果。CAS決定對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處以4年零3個月(51個月)的禁賽,禁賽期自2020年2月28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結(jié)束。這一判決結(jié)果也意味著孫楊無緣東京奧運會以及2022年杭州亞運會。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gòu)(WADA)起訴孫楊與國際泳聯(lián)(FINA)一案重審的聽證會是在5月24日舉行的,會議過程沒有公開。
當(dāng)?shù)貢r間2020年12月23日,世界反興奮劑機構(gòu)(WADA)及孫楊瑞士律師團隊相繼表示已經(jīng)收到瑞士聯(lián)邦最高法院判決結(jié)果,內(nèi)容為“通過了孫楊提出的修改國際體育仲裁法裁決申請,并撤銷2月的原裁決”。
“孫楊一案”八年禁賽裁決被撤銷的主要原因是,2018至2019年期間,仲裁小組主席弗蘭科·弗拉蒂尼曾多次就虐待動物問題在社交媒體發(fā)表涉及中國的種族歧視言論。
因此,此次重審CAS由三位全新的成員組成仲裁小組:來自瑞士的漢斯·納特(Hans Nater)將擔(dān)任主席、成員包括來自法國的揚·保爾松(Jan Paulsson)和來自比利時的伯納德·哈諾蒂奧(Bernard Hanotiau)。
孫楊事件始于2018年9年,當(dāng)時孫楊未能完成在其住所進行的一次興奮劑檢測并且在檢測中與工作人員發(fā)生沖突,F(xiàn)INA反興奮劑委員會認定此次檢測未按照WADA所規(guī)定的的國際檢測標準流程(ISTI)進行,因此FINA反興奮劑委員會認為此次檢測收集的這份樣本無效,孫楊也并未違規(guī)。
2018年11月19日,國際泳聯(lián)(FINA)獨立的興奮劑仲裁庭就此事件在瑞士洛桑舉行聽證會;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lián)反興奮劑委員會做出裁決:IDTM此次執(zhí)行的興奮劑檢查無效,孫楊沒有興奮劑違規(guī)行為。
但WADA公開表示對于國際泳聯(lián)獨立的興奮劑仲裁庭的仲裁表示不滿,并決定將此案上訴至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
當(dāng)?shù)貢r間2020年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在瑞士洛桑宣布世界反興奮劑機構(gòu)(WADA)起訴孫楊與國際泳聯(lián)(FINA)的聽證會結(jié)果,孫楊自即日起被處以八年禁賽,但他在此之前所取得的成績不會取消。孫楊團隊隨后提起上訴。
最終孫楊團隊抓住了仲裁小組主席弗蘭科·弗拉蒂尼在社交媒體發(fā)表涉及中國的種族歧視言論的問題,成功讓CAS撤銷禁賽八年的裁決,最終將禁賽期減至4年零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