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 柴夫
在布拉德利·比爾收獲奇才5年頂薪合同的同時,他也拿到了交易否決權,一個象征著超級明星地位的特權。
很多球迷對這個詞并不陌生,但對于它的存在方式和背后邏輯卻并不了解。聯(lián)盟里的超級球星那么多,為什么其他級別更高的球員沒有交易否決權?不能被交易的球員也很多,他們的情況和擁有交易否決權又有什么區(qū)別?HoopsHype薪資專家戈茲蘭撰文進行了答疑。
問:一名球員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擁有交易否決權?
答:當一名球員征戰(zhàn)NBA的年限達到8年,且效力即將簽合同的球隊達到4年時,就可以在合同中加入交易否決權。提前續(xù)約合同是無法加入交易否決權的,只能在新簽約的合同中加入。正因如此,詹姆斯和湖人剛剛達成的提前續(xù)約無法設置交易否決權,即便他將在明年此時打完自己湖人隊的第四個賽季。
問:如果一名球員放棄交易否決權被送走了,去到新球隊之后他還有否決權嗎?
答:有的,一名球員的交易否決權會一直保持到該合同結束,即便他中途同意過被交易到其他地方。與此同時,雖然一名球員無法在提前續(xù)約合同中增加交易否決權,但如果他原有的合同中就包含交易否決權,那么是可以在提前續(xù)約合同里保留該權利的。這允許球員將目前合同里的交易否決權延續(xù)到下一份合同里。
問:此前有多少球員曾擁有過交易否決權?
根據(jù)ESPN薪資專家鮑比·馬克斯的說法,算上比爾,NBA歷史上只有10名球員獲得過交易否決權,分別是斯托克頓、大衛(wèi)·羅賓遜、科比、諾維茨基、鄧肯、加內特、韋德、安東尼、詹姆斯和比爾。
但這份統(tǒng)計或許并不完善,根據(jù)此前的報道,曾效力于尼克斯的中鋒尤因也曾擁有交易否決權,另外霍雷斯·格蘭特也是如此。在1995年的那版勞資協(xié)議中,已經(jīng)有和眼下交易否決權概念一致的部分。
問:詹姆斯為何在2016年就獲得了交易否決權?他當時不是才回騎士兩年嗎?
答:在有關效力一隊至少四年的定義里,并沒有要求連續(xù)效力,詹姆斯生涯前7年都是在騎士度過的,所以按照規(guī)則他可以得到交易否決權。
問:那安東尼呢?他在尼克斯可沒打滿4年???
答:在相關條款的定義里,只要一名球員在球隊打了1天,那就視為他為該球隊效力了一個賽季。這個判斷方式和判定一支球隊是否擁有一名球員的鳥權時邏輯一致。因此,雖然安東尼的尼克斯生涯始于2010-11賽季中期,但那也算是他為尼克斯效力了一個賽季,所以再打3年就獲得了加入交易否決權的權利。
問:等等,為什么感覺很多球員都能拒絕交易呢?
答:是的,交易否決權是在滿足特定條件后才能被加入到合同中的,但球員們還能通過一些其他方式自動獲得反對交易的權利。比如當一名球員和球隊簽下一年合同(或1+1合同),且在合同結束后可以獲得鳥權或早鳥權的時候,他就會自動獲得反對交易的權利。這么做是為了保障球員的利益,如果沒有得到反對交易權,該球員可能在賽季中期被送走,從而在新球隊也失去鳥權或早鳥權,影響下一份合同的收入。
類似的,如果一名受限制自由球員簽署了資質報價,或者他所在的球隊通過匹配其他球隊的報價將其留下,他在緊接著的一個賽季中會獲得反對交易的權利,這也是艾頓目前在太陽隊的狀況。
問:歷史上有沒有球員行使交易否決權的經(jīng)典案例?
答:總體上我們沒聽到有哪些球員真的鬧到需要行使反對交易的權利,因為交易談判往往是在幕后進行的。舉例來說,當科比在2007年提出交易申請的時候,有報道稱他拒絕被交易到活塞,但這一報道也沒有詳實的根據(jù)。相比之下,我們聽到更多的是他想要去哪支球隊(芝加哥公牛)。
類似的,在2017年,安東尼向尼克斯提出交易申請,有報道稱他愿意為了雷霆、火箭和騎士隊放棄交易否決權。
如果一名球員擁有交易否決權,他所在的球隊在進行交易談判時肯定會首先和球員溝通,而不是先敲定交易,再讓球員做出是否放棄否決權的選擇。
關于球員行使交易否決權,一個值得注意的案例是2008年獨行俠換基德那筆。他們愿意用德文·哈里斯、杰里·斯塔克豪斯、迪奧普、莫里斯·艾格、德文·喬治以及兩個首輪簽去換杰森·基德和馬利克·阿倫。但喬治拒絕了這交易,因為他剛和獨行俠簽了一年合同,他希望能在賽季結束后保留自己的鳥權。最終獨行俠通過別的方案促成了基德的加盟。